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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25-09-03      浏览次数:118次
金价创历史新高!这类行为涉及洗钱

 

来源:中国经营报

 

92日,现货黄金价格一举突破3500美元/盎司大关,创下历史新高。

 

随着金价持续走高,实物黄金因其高价值、便携性、易变现和不记名等特征,逐渐被不法分子用于洗钱活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依法惩治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典型案例,重点揭示了以虚拟货币、黄金交易为载体的洗钱手法,并强调司法机关必须透过资金流转表象,精准识别专业化、隐蔽化的资金转移行为,确保有力打击犯罪。

 

中国(上海)自贸区研究院金融研究室主任刘斌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虚拟货币交易难以通过传统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手段识别;黄金产业链环节繁多,交易金额与真实成交量可能存在偏差,追踪资金困难。”

 

隐匿性洗钱

 

利用黄金交易来隐匿、转移非法资金,成为不法分子“洗白”赃款的隐蔽通道。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犯罪典型案例显示,被告人为某珠宝店店主,在接到店员汇报有人大额购买黄金首饰的行为异常时,出于牟利目的,指使店员继续向可疑人员出售黄金首饰,并与可疑人员建立联系。后该被告人的银行卡账户因流入涉诈资金被外地公安机关冻结,公安机关明确告知该被告人他人购金款系电信诈骗犯罪所得,该被告人协助调查并退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指出,以黄金为代表的贵金属因具有高价值、便携性、易变现、不记名等特征,反洗钱法明确规定从事规定金额以上贵金属、宝石现货交易的交易商属于“特定非金融机构”,必须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大额交易报告、可疑交易上报等义务。

 

8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贵金属和宝石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提出,购买超10万元以上实物黄金将由从业机构(金店、珠宝商、批发商等)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报告。

 

除黄金外,虚拟货币洗钱也日益猖獗。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犯罪典型案例中,犯罪分子在网上按照电诈集团指示提供多张银行卡账户用于接收资金,另一犯罪分子提供银行卡账户后并用本人名义注册并登录OKEX交易平台,犯罪分子操作OKEX交易平台将他人转入的银行卡账户的资金用来购买虚拟货币,随后转移至电诈集团指定的虚拟货币账户,电诈集团则按照比例支付提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开指出,针对实践中掩饰、隐瞒犯罪手法的不断翻新,《关于办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方法”,包括任何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手段,如居间介绍买卖、收受、持有、使用、加工、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等。

 

亟须监管强化细则

 

业内人士指出,隐匿性特征明显的载体,更容易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亟须监管强化细则。

 

融孚反洗钱与支付监管法律研究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金鹏告诉记者:“利用黄金交易进行洗钱属于传统洗钱手法之一,该洗钱手法侧重于利用黄金的物理属性和行业监管、金融监管、海关监管体系的漏洞。与传统洗钱手法相比,虚拟货币洗钱风险更高,其特征主要体现在匿名性、全球流通性和去中心化等方面。”

 

金鹏进一步指出,黄金价值高易携带,且一旦熔化重铸或零售,来源追踪极难。洗钱者通常通过拆分交易、虚假贸易、价值高估和低估等方式,在金店、典当行等机构进行洗钱,通过走私等方式将黄金出入境;而虚拟货币洗钱则通过混币服务、跨链桥和链上兑换等手段,切断资金来源线索、利用不同区块链的数据不互通,更容易混淆资金路径。利用虚拟货币的匿名性特征,通过线下、非法网络平台或者在一些监管薄弱地区的交易所进行洗钱犯罪活动,洗钱者能更加轻松地进行法币与虚拟货币的出入金操作。

 

如何进行身份识别?

 

事实上,针对隐匿性较强的黄金、虚拟货币等载体的反洗钱监管面临诸多挑战。

 

刘斌指出,虚拟货币交易具有匿名性,交易通过钱包地址进行,无须实名认证,可隐藏真实身份,虚拟货币交易能跨境快速转移,绕过外汇管制和反洗钱监测,虚拟货币交易记录可通过混币服务等手段篡改,模糊资金路径,难以追踪资金流向。国际黄金实物交易中,黄金数量、来源和质量易造假,可作为掩饰和转移犯罪收益的凭证。同时,线上交易平台不规范,存在主体资格不明、交易可溯源难等问题,为洗钱活动创造了不透明环境。

 

如何应对监管挑战?刘斌认为,金融机构针对虚拟货币和黄金交易的风控与合规措施最重要的是做好客户身份识别,坚持“身份识别在前,交易办理在后”,强化开户环节识别工作,通过实地查访、电话回访等方式核实客户身份信息,了解交易背景和目的。通过虚拟货币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新型技术手段,加强与相关专业合规科技公司合作,针对虚拟货币交易开展监测和风险预警;以及主动学习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摸清虚拟货币及相关技术的内在逻辑关联。此外,加强与监管部门沟通和外部科技公司合作,提升数据采集分析能力,建立适应的风险防控机制等方式来提升监管效能。

 

金鹏表示,针对利用虚拟货币和黄金交易进行洗钱的手法特征,在全球监管与国内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执法、行政与刑事处罚力度不断加强的背景下,建议金融机构紧跟法律更新,不断完善自身反洗钱知识库、反洗钱制度库以及反洗钱工具箱,加强员工培训,拥抱AI等先进技术,建立更加智能化的反洗钱风控体系,才能在拥抱金融创新的同时有效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